据教育部介绍,到2020年,在各方共同努力下,全国各县(市、区)实现了"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地方公务员"的目标,这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障的重要一步,"教师法"的规定已经落实。
为了发展更公平、更高质量的教育,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,我们必须继续改善对教师的待遇,这就需要更多的财政支持。目前,教师工资免税政策的实施,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教师的实际工资收入水平,提高教师职业的吸引力。即使不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免税政策,考虑到地区差异,或者可以调整整个税收门槛,促进差异化免税、减税政策,使教师有更高的可支配收入。

我国公立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收入来源于财政,要提高教师收入,就要加强财政保障。一方面要增加经费配置,提高教师的工资和收入水平,另一方面要纳税,或者部分地区提高教师工资水平的效果可能会有所降低。
当然,由于财政支出和税收制度的不同,教师工资税的免税需要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,但这是提高教师实际收入的一项可行措施。另一些人则不赞成免税建议,认为有些教师的收入可能还没有纳税门槛。实际上,有一些教师,包括学前教育和农村教师,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。这部分教师的收入应该有效地增加,但教师工资免税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认的。
如果教师工资免税政策不能实施,教师纳税的起点也可以提高,不同教师群体可以实施免税和减税政策。在我国,学前教育教师和义务教育教师可以统一实施免税政策,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教师,他们可以率先实施免税政策,而其他非义务教育教师可以把税收起点从目前的5000元提高到10000元。从政策进展的角度来看,我们也许可以从一些教师群体中试行。